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毕业生办理图书清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自5月30日(含当日)起,毕业生一卡通借书功能停用,但可凭卡入馆阅览。
2.毕业生请于6月6日前将所借图书还清,如存在所借图书超期、遗失等情况,请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及时处理,以免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。
敬请相互转告,谢谢配合。
图书馆
2025.5.16
注:
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可以购买相同版本的正版书籍(题名、著者、出版社、ISBN编码等需一致),新校区到崇德楼图书借阅处、市中校区到图书馆文献流通部(1013)办理赔偿手续;无法购得相同书籍的也请到以上地点咨询负责老师。咨询电话:3786845,手机:18263261682。